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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人有有钱人的爱法,没钱人有没钱人的爱法,这本就是游戏规则,嫁为人妇,让对方在财力、财商上提携一把,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婚姻令财产重新分配,如果彼此不明白这一点,是家贫如洗根本无财可分,就是那资产多的一方无分享的诚意。 前段时间,林青霞的老公传出绯闻,曾经我们20郎当时还对他们婚礼时池塘里的999朵玫瑰艳羡不已,而今,当初的我们年过30,才明白,与其新婚是一池的玫瑰,不如给林青霞Esprit的股份,或者巴黎黄金地段的大宅。事实是,林青霞和邢李结婚十几年来,似乎半毛钱都没有得到,最后便宜了那个传说中的绯闻女主角。>>>婚后两个人的钱应该分开还是放在一起? 1.曾经的夫妻店,现在走到头了,我该得多少 李芸和张亮基结婚后,张亮基用他们的共同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与两位朋友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20万元,张是董事长。一次,双方发生纠纷,张说公司是我的,和你没有关系。李芸非常生气:用共同财产投资的公司,你只是代替行使股权,我应当也是股东。 到底李芸是不是公司股东呢? 从法律规定看,李芸不是公司的股东,股东权是一种身份权利,不是财产权利,如股东对企业的重大事情有决策权等。如果离婚,她只能有张亮基股权中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的权利,假如张亮基的股权离婚时评估现值100万元,李芸可得50万元。但因李芸不是股东,公司的后续经营产生的财产权益与其无关。 >>>视点:情侣间关于钱的7个误区 如果李芸想成为股东,首先在出资设立公司时就应当以个人名义出资,在工商登记明确自己的股东身份。如果离婚时,李芸想成为股东,她可以提出股权平分,要求张亮基将股份的一半转让给她。根据法律规定,先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满三十日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李芸可以成为股东;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李芸可以成为股东。 2.他父母给的结婚礼物跟我没关系吗 阿佳和董方2004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礼上,董方的父母当众宣布:购房的10万元作为父母送的结婚礼物。一次两人发生口角,董方对阿佳说:“你走,房子是我的,钱是我父母给的,和你没有关系。”阿佳很困惑,首付款确实是董方的父母给的结婚彩礼,可是为了我们结婚的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受赠或者继承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分享:要感谢你我没钱的老公 根据婚姻法,“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董方父母10万元房产的投资因为是在董方和阿佳结婚后赠予,而在婚礼上宣布时并没有指明赠予对象,故应推定为对双方的赠予。如果这10万元的房产投资款,发生在二人结婚前,这笔赠予款应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双方的除外。所以,房子和10万元的投资房款应属于夫妻两人。 对此你有什么感触?欢迎到情感天地聊聊!>>> 看更多情感美文,欢迎进入情感心绪 3.保险受益人怎么只有他 最近晨曦正在与丈夫离婚,离婚过程中发现,她的公公作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为她的丈夫,后其公公发生事故身亡,她的丈夫获得一大笔保险金。晨曦咨询后得知,这笔大额保险金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她很困惑,这笔保险金是婚后得到的,难道没有我的一份? 家庭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种。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就共同财产投保所获得的保险金,属于共同财产,而不论财产投保时是否以夫妻双方的名义投保。其二,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保在婚后获得保险金,归于投保一方。 人身保险金是对特定人的身体、寿命进行投保的保险。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各类人身保险金,应当归一方所有。如夫妻一方因人身伤害或因患病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只能作为个人财产。 >>>男人愿意为你花钱意味什么? 实际上晨曦老公所得的保险金在性质上与继承和受赠财产十分相似,但二者是有区别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指定本身就表明了二者的特殊关系,体现了保险金的专属性,如果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就有违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本意,故夫妻一方作为第三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所得的保险金,不应作为共同财产。 另一种情况,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人身保险的行为是赋予第三方利益的行为,该保险的受益人是未成年子女而不是夫妻一方。如果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因保险利益对夫妻而言是共同,夫妻即使离婚,其与子女的亲权关系也不会随之消失。因而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4.一起住了那么多年的房子怎么就是他的了 海冰和佟磊结婚十年了,婚前佟磊有一套房产。一次朋友聚会,其中一位律师朋友讲起夫妻财产问题时说,婚前房子与海冰没有关系,属于佟磊的个人财产。海冰很郁闷,结婚十年了,他一直都说家里什么都是我的,原来在法律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律师朋友告诉她,个人财产也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海冰的个人财产,只要和丈夫达成协议就可以了。 >>>争议 谁说有钱的男人不可靠? 在财产问题上,很多人认为个人婚前住房等贵重生活用品,在夫妻共同生活八年后,就会转化为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上,采取了非常灵活的方式,从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出发,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此你有什么感触?欢迎到情感天地聊聊!>>> 看更多情感美文,欢迎进入情感心绪 家家有本理财经 把财务与情感分开 左婧 全职主妇 收入差距:无收入vs职业经理人 因为做全职主妇没收入,都是他养家,以前在电视台做编导的时候,我们都把工资交到家里,统一安排。有没有私房钱?我是属狗的,属狗的不存私房钱。他说他没留私房钱,这个事情没法查证,我也不想查证,免得自寻烦恼。 房子是我的名字,车子是老公的名字。假如真有什么感情问题走到离婚那一步,我什么都不要,孩子归不归我看孩子的态度,也等于告诉他俺跟他这些年不是图他的钱,感情比钱重要。房和车现在写谁的名字都没关系,真到那一步再谈吧。 >>>讲述:老公赚钱没我多…… 股份制+家庭公积金 Luna 公司职员 收入差距:女方3-4倍于男方 我和老公结婚后,一直实行股份制,每个月双方拿出工资的30%-40%作为家庭公积金,提出这个建议的是我,因为我们的工资差了三四倍,我的各种开支比较大,吃饭、穿衣、出去旅游都需要钱,交完公积金后我的钱可以自己支配,感觉和没结婚一样,挺自由的。结了婚的人都想有私房钱、小金库,与其这样,不如摆在桌面上明明白白地存,大家也有积极性。而且这种财务管理的方式也是婚姻模式的一个反射,你想,财务都独立了,其他方面还好意思互相打听吗,所以,信任很重要。 结果,我们两人反而比着攒钱,年底的时候,作为礼物,他安排我们去海南旅游,我则在香港 给他买了块表。公积金不够的时候大家谁手里有钱就拿出来,并不是分的很清楚,那样就伤感情了。等买房买车有了孩子,各种费用花销大了,可能这种方法就不合适了。 男主外也主内 晓宇,收入差距:男方5-6倍于女方 主要是我负责家庭的开支,老婆的钱自己花。男人挣钱养家是应该的,我老婆有个工作主要是让她有事做,精神上有寄托,挣多挣少无所谓。否则她把大把的时间用在我身上,老查我岗多麻烦。 >>>我的有钱帅老公竟是个同性恋 我们家刚开始是她管钱,她是会计,可只知守财,后来我来管,会让家庭资产增值。公开家里的开支,比如房产、保险什么的,跟她讲清楚,绝对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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