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2007年开始,100余名被拖欠工资的民工向长沙道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老板讨薪,但屡次被殴打。2009年,湖南 益阳赫山区法院判决施工方向民工支付薪水,但公司拒不执行并强行扣押了3名执行法警,当地法院对道林公司法人代表文军依法作出拘留15天的裁定。然而,包 工头所在地的宁乡执行局长却称,与老板认识,不好意思到家抓人。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事儿多了,不过别人干这种事还遮遮掩掩找点“堂堂正正”的借口,可我们这位局长很有“正人君子”的味道,很有人情味儿,也很实 在。可不是吗?大家都乡里乡亲的,沾亲带故,怎么下得了手?那不是不给面子嘛。
中国人爱面子是出了名的,易中天先生对此有着精辟的论述。面子对中国人来说是“天大的事”,其他任何事情在面子前面都微不足道。别的都可以不给,但 不能不给面子,别的什么都可以不照顾,不能不照顾关系。因为中国历来就是一个所谓的“人情社会”、”熟人社会”、“关系社会”,没关系,没熟人,没人情, 你就别想在中国混。
不过,成也面子,败也面子。中国很多事情都坏在了面子上,败在了人情关系上。就比如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就因为关系、面 子,让这句话的确就成了一句话,一旦要动真格的了,也就说说而已。只要有关系,有面子,就“不好意思了”。可是,你“不好意思”了,照顾到熟人的面子了, 那国家法律的面子何在啊?
温总理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而法院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法官就是正义的象征、公平的化身、良知的守护神。可是我们这位“神”却 彻底败在了温情脉脉的亲情、交情、友情的脚下。“不好意思”让法律蒙羞,真的有点不好意思了。那么请问这位局长,你还好意思在局长的位置上呆着吗?你不觉 得丢脸吗?
